离婚不离家 前妻情人上门纠缠酿血案
本报讯(见习记者 吴宗泽)夫妻因感情纠葛离婚后,为了孩子而仍然居住在同一屋檐下。不料前妻情人竟上门纠缠,盛怒之下,男子持刀将前妻的情人刺死。昨日,武汉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为了孩子 离婚不离家
据被告彭某称,他与前妻陈某“从谈恋爱到结婚再到离婚,已经相处了19年,感情很深”。陈某是在汉做服装生意时与山西人王某结识的,二人继而来往密切。发现妻子有外遇后,彭某与陈某在2009年3月离婚。但为了孩子的成长,两人一直没有分居。可是,尽管离了婚,前妻的情人王某仍不断对彭某进行威吓、骚扰,并表示不会轻易放过他,这令彭某很是苦恼。
前妻情人上门纠缠引发血案
2009年4月25日晚8时左右,见前妻陈某急匆匆出门,彭某便尾随其后,看到醉醺醺的王某在楼道内对前妻推推搡搡。彭某气愤地喊道:“你还追到这里来了。”随即与王某发生打斗。据陈某与其他证人的证言证实,王某当天确实是喝醉了酒来到他们家门口,当时他手上还拿着一个空啤酒瓶,还砸破了啤酒瓶威胁要攻击彭某。彭某盛怒之下,冲回厨房拿出尖刀,朝其腹部与背部各刺一刀,王某当场倒地。作案后,彭某立刻拨打120呼救,但王某送至医院后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检方认为,彭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后投案自首 请求轻判
彭某的辩护人认为,该事件是由被害人王某挑起的,并且彭某在伤人后,对王某进行了积极救助,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良好,希望法庭从轻判决。
公诉人则认为,事件的起因是两人长期积怨造成的,彭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彭某确有自首情节,可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另外,由于被害人王某是家中独子,上有60岁的老父,下有4岁的幼女,故对于原告家属提出的59万余元民事赔偿金,彭某表示愿尽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