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宽限”7日,小夫妻和好了
小李日前在嘉定区法院安亭人民法庭爽快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可落笔后他突然情绪非常低落,略带哭腔地向法官表示不想离婚,希望有机会与妻子复合。
按理说,在法院签了离婚协议书便有了法律效果,法官完全可以对其反悔的要求不予理睬。但承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同意给小李一周时间争取其妻子及岳母的谅解,并为其出谋划策。
几天后,法官先后接到原、被告的电话称已重修旧好,希望能够撤诉。
相爱容易相处太难
李先生和张小姐是一对“80后”小夫妻,双方都有着不错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2005年登记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婚姻生活需要太多的容忍和谦让,两人因生活琐事意见不一,婚姻亮起“红灯”。小李因脾气暴躁,几次三番将小张赶出家门。此外,小李与小张的父母关系不和,也导致小夫妻间经常发生纠纷。今年5月小张生日那天,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小张再次被赶出家门。事后小李对其不闻不问,并拒绝小张探望儿子,还上门谩骂岳母。为此,小张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爽快”签字迅速反悔
面对妻子的最后通牒,小李表示:既然你要离婚,我也同意,但要得到儿子的抚养权。经过法官的几次沟通,小张同意将儿子抚养权让给丈夫。在掌握双方对于离婚态度、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基本情况后,法官还组织双方调解。但铁了心的小李依然表示同意与妻子离婚,并爽快地在离婚调解协议上签字。
然而,让承办法官始料未及的是,小李签字后突然带着哭腔说自己后悔了,不想和妻子离婚,同时觉得儿子也需要一个母亲,希望法官给他一个反悔的机会。
面对这种突发情况,承办法官为难了。在法院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就应对双方产生约束;但这对夫妻感情尚存,且婚姻基础较好,离婚是双方一时冲动导致,法院也不希望棒打鸳鸯。经过一番考虑,承办此案的江法官向小李说明: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同意签字生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院完全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制作离婚调解书,这意味着双方将正式离婚。不过,考虑到小李的实际想法,法院同意给他7天时间去争取妻子及家人的谅解,7天后若仍未得到谅解,法院将依法向双方送达离婚调解书。
两方调解破镜重圆
随后,法官从如何妥善处理夫妻矛盾、如何倾听他人观点、怎样尊重他人长辈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疏导,并特别针对小李易怒的个性展开批评。听了法官一番有理有据的教导,小李深感惭愧,向法官表示将尽全力挽回婚姻,并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另外,法官也做了小张的思想工作,希望她综合以往夫妻感情及儿子的健康成长等因素,重新考虑两人的婚姻问题。对于法官的劝导,小张始终没有表态。
中午12时30分许,因小张下午要准时上班,法官宣布当日调解结束,并暗示小李送小张上班,小张没有拒绝。随后的几天里,江法官没有坐等小李的回音,而是多次与他沟通。几天后,好消息来了。先是欣喜的小李来电告诉法官,自己通过努力已取得小张及其家人的谅解;随后小张也来电称双方已经和好,感谢法官给夫妻俩和好的机会,并询问如何办理撤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