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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痴迷养生功只喝菜汤不吃饭 妻子起诉离婚
2009-08-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水母网8月5日讯(YMG记者 孙致霞) 姜女士家住市区某小区,近几年丈夫王某痴迷养生功,不光他自己每天只喝些菜汤,不吃晚饭,不吃主食,也不让她和女儿吃饭,孩子病了也不许到医院看病。丈夫的“古怪”行为曾见过报,但他一点也没改变,姜女士忍无可忍,于近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姜女士今年34岁,2002年,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在市区某企业上班、大她好几岁的王某。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登记结婚。2006年3月,姜女士生下了女儿。刚结婚那几年,夫妻俩感情还可以。可是后来,王某迷恋上一种养生功,每餐只喝少量的菜汤,且不吃晚饭,不吃主食,时间一长,由于摄入的营养不足,原本就长得矮小的王某变得枯瘦如柴,说话都有气无力的,似乎风一吹就要倒的样子,脖子也几乎转不动了。让人更不能忍受的是,王某自己不吃饭,也不让妻子和孩子吃饭,孩子生病也不许去医院看病。有一次,才3岁的女儿耐不住饥饿,偷偷拿了一块饼干吃,恰巧被王某发现,说啥也不让女儿吃。孩子的奶奶气得不行,说:“就是拼命,也要让孩子吃上这块饼干。”为此,老实巴交的姜女士觉得王某自从迷恋养生功后有些“变态”了,甚至都难以像正常人一样和他沟通。2008年8月,姜女士带着孩子搬出了家门,开始与王某分居。分居后的姜女士精神上放松不少,人也变胖了。

    在法庭上,痴迷于养生功、已经瘦得不行的王某却“振振有词”,不同意离婚。他辩解说,他不吃晚饭是讲究养生之道,他只是告诉妻子不吃晚饭的好处,但他没有限制她们吃饭,还指责妻子不懂得养生之道,没有建立完整的健康理念,小孩也应当保持适当的饥饿感,才有利于成长。

    在审理此案时,芝罘区法院的法官和王某沟通时发现,王某的思维逻辑完全和正常人不一样,沟通起来十分困难。法院认为,王某和姜女士双方在生活方式以及对女儿的抚养、教育等方面产生严重分歧并时有争吵,姜女士曾于2008年7月起起诉离婚,并从2008年8月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准许两人离婚。二人在法庭上对家中财产进行了依法分割处理。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姜女士,王某每月付给孩子500元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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