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丈夫工伤赔偿金 离婚后法院判决妻子分不到
2009-08-0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丈夫受伤获得工伤赔偿金,离婚时这笔钱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近日,三明泰宁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今年4月,小李在木业公司上班时,不慎被树木压伤左腿,经鉴定为5级伤残。后来,木业公司与小李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赔偿小李3.8万元工伤赔偿金。6月初,小李与妻子小林因感情不和离婚。小林认为,丈夫的工伤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分。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小李因工伤而获得工伤赔偿金,是小李身体受到伤害的专项赔偿金,他人无权截留、分享。法院判决工伤赔偿金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小林不能对丈夫的工伤赔偿金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