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入狱 七成最终离婚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每次听到这句话,36岁的李丽辉都会泪流满面。自从丈夫被判刑坐牢后,她的生活被彻底改变,“杀人犯的老婆”这话让她听得刺耳,甚至令她在小区里走路都不敢抬头。7月27日,为了和“杀人犯”划清界线,开始新的生活,李丽辉向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
一组数据显示,因为夫妻一方犯罪而进监狱服刑,超过九成的另一方出现感情及生活上的困惑,有七成以上最终走上离婚的道路。
爱情难敌世俗杀人犯的妻子要求离婚
李丽辉和丈夫杨建的感情路非常坎坷。杨建是赣州农村人,大学毕业后进入南昌某公司。谈恋爱期间,李丽辉的父母因为杨建的家境不好而反对,李丽辉为了和杨建在一起,毅然从家里搬了出来。为了让妻子过上好日子,杨建非常努力工作,很快成为公司部门负责人,收入颇高。然而,2003年6月,杨建和几个朋友酒后回家时,在小区里和一居民为了停车位发生争执,杨建带上朋友将对方活活打死。案发后,虽然通过民事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但法院还是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建死刑,缓期2年执行。
血案发生在小区,几乎每个居民都知道李丽辉的丈夫杀了人,以至于7岁的女儿在小区里都没有玩伴。“我是爱他的,法院宣判他死缓时,我就发誓一定会养大女儿,等他出狱。”李丽辉说,带着女儿独立生活后,她才发现没有丈夫的家困难重重,此前四处筹借的几十万赔偿款她得慢慢还。婆婆担心她改嫁,经常说些刻薄的话。“背后有太多人说我是杀人犯的老婆,我快支撑不住了。”李丽辉说,丈夫知道她的难处,也多次劝她改嫁。
“7月27日我递交了离婚诉状,为了女儿,也为了自己。”李丽辉说出这句话时,心情并不轻松,她认为,自己的这一举动,会有很多人认为她不顾夫妻之情,是个薄情的女人。
夫妻一方犯罪服刑另一方多申请离婚
因丈夫犯罪坐牢而走上离婚之路的女人,不仅仅只有李丽辉。
今年年初,结婚14年之久的符宾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广昌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想到丈夫要去坐牢,妻子蔡英困惑了,她该如何抚养一双儿女呢?5月,蔡英向广昌县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要求法院判其与丈夫离婚,由她监护抚养儿子和女儿。
两个月后,就在符宾刑事犯罪开庭不久,法院民庭的法官及蔡英来到看守所,开庭审理这起离婚官司,经法官主持调解,符宾同意离婚,两个孩子均由蔡英暂时监护抚养。
此外,今年5月,在监狱里接受妻子离婚诉求的匡军、匡明,对于妻子提出的离婚既无奈也理解。1996年,因为在浙江抢劫犯罪,来自修水县的匡军被浙江某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之后被送往浙江省第六监狱服刑。10年后,2006年7月,同为修水人匡明在浙江盗窃,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也关押在这所监狱。今年2月,匡军、匡明二人的妻子来到修水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很快,法官远赴浙江省第六监狱对这两起离婚案进行开庭。
南昌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熊副庭长告诉记者,从该院受理的此类离婚案件中可以发现,由于夫妻一方在服刑,给另外一方带来的生活压力、精神压力很大,感情容易破裂,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如果做不了原告的思想工作,通常会准予离婚,毕竟被告方犯罪坐牢有一定的过错。熊副庭长说,该院每年受理此类离婚案件在10件左右,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刑事犯罪刚被法院判刑,前脚踏进监狱服刑,很快便收到离婚起诉状。
调查发现服刑五年内离婚率最高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今年以来,上饶、赣州、吉安、抚州等地基层法院,受理此类离婚案,数量超过200例。经过统计发现,因为夫妻一方犯罪而进监狱服刑,超过九成的另一方出现感情及生活上的困惑。让人感到意外的是,犯罪一方所判的刑期越长,离婚率反而越低。
南昌某监狱此前对此类夫妻离婚概率进行了调查,经过统计发现,该监狱1000名服刑人员,因夫妻中一方犯罪坐牢而导致家庭解体的情况十分普遍,家庭没有子女的服刑人员的“家庭解体率”高达80%,有子女的比例也在60%以上。[Page]
调查人员发现,服刑人员初进监狱时,家庭是完整的,但在此后的两至三年期间,不断会接到来自家中另一方的离婚诉状,离婚的绝大部分理由是夫妻另一方不堪社会压力,或因婆媳关系不和,还有一些人难忍寂寞,有了新欢,离婚后组建新的家庭。调查显示,服刑人员的刑期在5年以下的,离婚率高达90%,刑期在5年至10年的,离婚率在55%,而刑期在10年以上的,离婚率不足5%。
南昌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熊副庭长告诉记者,通过办案发现,女方因为犯罪服刑、男方提出离婚的,超过男方服刑、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官将离婚审判庭设在女子监狱的次数明显比其他监狱多;城市里夫妇此类离婚的超过农村的,因为在城市里接触的人多,和人相处的机会多,婚姻观念也比较提前;35岁以下的夫妇离婚的超过35岁以上的。
一部分人为了孩子选择坚守婚姻
采访中,记者找到几位选择“死守”的服刑人员的妻子。
张萍今年已经45岁,丈夫在1996年因为涉嫌故意杀人,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刑2年执行。13年过去了,如今,儿子已经考取了大学,张萍仍坚持每个月去探监一次。在她看来,丈夫坐牢了,她把儿子抚养成人并没有什么值得说的,朴实的她笑着告诉记者:“一开始看到他被判了死缓,我有离婚的想法。可看到孩子就想起了他,就想着等两年再离。不知不觉就等了13年,孩子大了,他也快出来了,也不想提离婚的事了。”
记者了解到,还有一部分人选择“死守”,和“一日夫妻百日恩”的理念有很大关系。此外,孩子维系着一份亲情,是爱情的见证,也是此类夫妻不愿离婚的原因。南昌县的刘女士丈夫犯罪入狱时,儿子才7个月,如今,儿子已经12岁,刘女士仍独自抚养着儿子,誓言一定要等丈夫出狱。(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