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7年,发现判给前妻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朱先生遇到的问题比较罕见,这个问题使他很郁闷:离婚快7年了,才发现一直跟着前妻生活的儿子不是他的。当初离婚时,他已一次性支付儿子8年的抚养费给前妻。既然儿子不是自己的,那能不能向前妻要回这8年的抚养费?
离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能否要回抚养费?
朱先生:“我与前妻在2002年诉讼离婚,法院调解儿子给女方,我一次性向女方支付8年的生活费。可后来,发现儿子越长越不像自己。不久前,我带着孩子去做亲子鉴定,结果儿子不是自己的。请问,我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已支付8年的抚养费?”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育费的复函》中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由此可见,朱先生完全可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用,但能否全额返还,应由法院自由裁量。
租的车将我撞伤,能否要求租赁公司赔偿?
吴先生:“李某开着轿车在城郊的公路上将我撞伤,车是从张某公司租的。交巡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李某无赔偿能力,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也不够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这主要应看汽车租赁公司是否存在过错。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出租车辆,在租用人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租用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租用人不具备使用车辆的资格和能力,应由机动车所有人与租用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作为小汽车的所有人,如果在出租车辆时严格审查了李某的驾驶证件,并按正常人的智力无法知道李某存在影响正常驾驶小汽车能力的情况,那么该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反之,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解答只适用于江苏境内。
机器质量导致故障,保险公司拒赔?
郑先生:“我去年购买一台机器,在保险公司投了保险,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机器完全毁损,经有关部门鉴定,属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瑕疵导致发生爆炸。我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属于产品质量存有瑕疵属免责条款拒绝理赔,请问:‘保险公司的说法能够成立吗?我应当如何维护权利?’”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须尽告知义务,对于免责条款等重要事项更要作明确说明,否则保险人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若保险公司已将该免责条款进行告知,保险公司的说法是能够成立的,反之则不能够成立。至于维权,郑先生可要求生产厂家赔偿,若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可通过诉讼的途径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本期特邀律师
周洋律师,南昌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公司法专业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合同、公司等民商类业务。曾成功办理数起重大的经济合同纠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并受聘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徐矿集团权宇实业公司、徐州工程机械桥箱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处理非诉讼业务的经验,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