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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离婚中午就强奸前妻 一男子被判3年
2009-07-0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一妇女刚刚与前夫到乡政府办理了离婚手续,中午回家收拾东西时,竟被前夫强奸。7月7日,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强奸案件,被告人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4月13日上午,被告人牟某某与妻子王某某在巴彦乡政府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日中午,王某某回家收拾自己的衣物,被告人牟某某突然从后边将她抱住,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王某某打电话告诉姐姐,由其姐夫李某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牟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同被害人之前具有特殊身份关系,被害人又对被告人表示谅解,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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