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互发辱骂短信被判相互道歉
2009-06-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女子小娟(化名)发短信给前夫,索讨小女儿的抚养费,却遭到对方“以暴制暴”。随后,双方相互发辱骂短信展开攻击。当前夫发送到第5条时,小娟受不了了,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元钱的精神损害。今天,记者从法院获悉,法院庭审时,小娟的前夫出示曾遭她17条短信和5封电邮辱骂,遂判双方相互道歉,驳回小娟的赔偿请求。
据介绍,小娟夫妻俩自从2006年4月离婚以来,一直因小女儿的抚养费和房子等问题争吵不休。后来,小娟给前夫发短信讨要抚养费,却遭到他的辱骂回击。当收到前夫的第5条辱骂短信时,今年1月小娟起诉到法院,要求前夫赔礼道歉,同时索赔一元精神损失费。
庭审时,小娟的丈夫反诉她说,自己是受害者,曾收到了小娟的17条辱骂短信,同时还收到她5封辱骂的电子邮箱。在庭上,双方均承认这些辱骂短信是各自发给对方的。
法院认为,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双方在此事中均有过错,最后判双方都向对方赔礼道歉,同时驳回小娟提出的一元精神损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