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妻子不会做饭丈夫起诉离婚 请求被法院驳回
2009-05-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因妻子不会做饭、饭后不刷碗,26岁的王争(化名)对妻子产生不满,起诉要求离婚。记者21日从门头沟法院获悉,他的离婚请求被法院驳回。
  王争诉称,他与妻子张杨(化名)自由恋爱7年后于2006年结婚。婚后,他发现妻子在生活中总以自我为中心,没有责任感。最令他难以忍受的是妻子不会做饭,他自己忙完工作回家还要做饭,他若不做,妻子还会和他吵架。回到父母家时,“她不仅不帮父母做饭,饭后连碗都不刷。”为此,王争多次与妻子发生争吵,最终向法院提出离婚。

  在法庭上,为挽回丈夫的心,妻子张扬表示,她正在努力学做饭,以后会注意改变不做饭、不刷碗的习惯。

  法院认为,双方自由恋爱多年自主结婚,感情基础较好。妻子“悔过”愿意改变,王争应当谅解。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