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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就离婚 房子不该是婚姻坟墓
2009-05-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近日一篇《26岁的我离婚了!80后婚姻注定死在房子上!》的帖子在网络上掀起热潮。我们再次把目光聚集在了80后年轻人与房子的爱恨情愁上。

发帖子的女人和前夫都是80后人,他们有着相同的爱好与近似性格,经常在外面吃饭,喜欢出去旅游,对名牌情有独钟,爱花钱也爱穷显摆。但是随着身边的同事都有房有车,便产生了买房的想法。可是两人平时没有什么存款,又不想向老人伸手,面对上百万元的房款束手无策。女方认为买房是男方的事情,应由男方来负担;男方却认为买房是两个人的事情,女方至少应负担一半的首付款,双方僵持不下,多次发生争吵,最后愈演愈烈,导致离婚。

对此,不少网友回帖说"同年人,同命人"更有人表示"对婚姻不抱任何希望","没有房子就不结婚"。有位网友风趣地说"没考虑清楚,千万别领那张劳改证,领了事情就大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婚姻是上层建筑。"甚至有些网友说"找个有房子有事业的单身老头"。

但是,不少网友持积极的态度,认为婚姻最重要的不该是经济而是感情,并且发帖的人该反省自己的生活态度。"男人女人们啊,房子不是家,家是一种相互依存,相濡以沫的爱,你们之间没有。有爱,男人才舍得为女人的幸福天天加班到2点,女人才舍得少买几件可有可无的衣服。大家合力,痛苦中也是快乐的啊,买房子要有计划,浪漫也要节约。"

还有很多网友诉说了自己攒钱买房与爱人同甘共苦的经历。"如果爱,我只要和他在一起。房子,慢慢攒钱买。我和他一起努力。""没有房子可以租,但是爱情是不可以租的"。

写到这,记者不禁想起,婚礼上一对对新人在众多亲朋好友面前宣誓的一幕"我愿对你承诺,从今天开始,无论顺境或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我将永远爱你、珍惜你到地久天长。"这誓词不该是说说而已。婚姻不该是坟墓,房子更不该是婚姻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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