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回乡投靠儿女遭拒 离婚净身出户外出35年
父母亲早在35年前就离婚了,此后父亲就离开了南京到外地谋生,双方再没有什么联系。35年后,在儿子心目中早已十分淡漠的父亲突然出现了,提出要儿子赡养,儿子拒绝。于是官司打到了法院,法院认为,不管如何,赡养老人是做子女的义务。
彭老汉今年整70岁,年轻的时候是个木匠,和妻子生有一儿一女,日子过得很艰难。35年前彭老汉和妻子协议离婚了,一儿一女归妻子抚养,老汉是净身出户,全部家产归儿女,并支付抚养费。一次性支付650元,另每月补贴30元生活费。离婚后,彭老汉到了湖北荆州,继续做他的木匠,并在那里落了户。做木匠收入微薄,剔除儿女的生活费就所剩无几了。随着时光的推移,彭老汉一天天老了,做不了体力活了;而儿女都成家立业了,特别是儿子,大学毕业后在南京工作,收入颇丰。年老体弱的彭老汉在当地开了家棋牌室,靠收点茶水钱维持生计。但去年彭老汉中风了,住进了医院,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了很多债务,而且棋牌室也开不下去,唯一的收入就是每月200多元的低保,这根本不足以让他生活和看病。无奈之下,他只好回南京投靠子女。
35年不见,父亲的形象在儿女的心目中早已淡漠,所以彭老汉突然出现在儿女面前,让儿女很诧异。再一听说还要负担父亲晚年的生活,儿女们都表示拒绝。女儿说她生活困难;儿子说:你都和我母亲离婚35年,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关系吗?我十几岁的时候你就离开了我们,尽到当父亲的责任了吗?彭老汉找到儿子所在的居委会,居委会也进行了调解,但儿子态度强硬。无奈之下,彭老汉找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彭老汉很委屈。他说,当初离婚的时候,他考虑到前妻一人拉扯两个孩子不容易,主动放弃了所有家产,还补贴生活费。650元在现在算不了什么,但在当时是一个普通干部2年的收入;30块钱在现在是微不足道,但在当时是一个干部一个月的工资,怎么说他没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呢?
援助中心接受了彭老汉的申请。考虑到彭老汉是外地人,在南京没有落脚点,在接受援助的第二天,援助律师就写好了诉状,递交给法院,要求彭老汉的儿子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同时向法院提出,为了受援人的生活,请尽快解决。2008年12月30日,法院组织了调解,但因双方矛盾较大调解失败。2009年1月4日,法院再次组织调解,彭老汉的儿子认为,父亲从1975年离开他们,就没有尽到过当父亲的责任,从此双方也无任何来往,父子情分早就名存实亡。后经过法院工作,彭老汉的儿子认识到赡养老人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同意支付部分赡养费用,但在具体数额上,双方分歧很大,调解再次失败。
当天下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综合考虑到荆州当地的生活水平,当庭宣判,彭某每月支付200元并承担60%的医疗费。如果彭老汉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可以另行起诉。判决下来了彭老汉的儿子也释然了,他说并不是不知道子女要赡养老人这个起码的法律常识,但这么多年了,父母离婚一直是他心里的隐痛,他就是迈不过这道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