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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促使矛盾不断升级 法官悉心调解圆满结案
2009-04-1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 郭 晶 赵晓燕)夫妻二人在多年的共同生活中因矛盾不断,致使分居多年,之后在男方身患癌症住院期间,女方诉诸法院,要求与其离婚。近日,经过阳曲县法院承办法官数次调解,原、被告最终心平气和地在调解书送达回证上签字,一起离婚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白某系家中独女,有过婚史,2000年与被告李某结婚。婚后,李某入赘白家。2001年,经民政部门批准,双方共同收养一男孩。2004年8月10日,原告白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后经调解和好,但此后仍数次发生矛盾。2005年李某身患重病,而白某不愿让其继续在家居住,无奈之下李某回到老家。今年2月26日,白某以双方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此时,李某被诊断为肺癌,正在医院接受治疗。阳曲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均已年过中年,加之原告仅靠吃低保的200多元度日,被告又身患重病,急需医疗费用等实际情况,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干部一起协商,但因双方积怨过深,调解无果而终。

  诉讼中,李某病情恶化,在征得被告同意后,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至被告病床前,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由于原告担心被告亲属有过激行为,没有到庭,法官得知情况后并未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而是数次往返于原、被告之间,继续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期间,被告亲属扬言要将养子强行带回,并将被告抬至原告家中。为防止矛盾激化,法官又与当地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亲属进行协商,最终由原告先行给付2000元用于被告医疗开支。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连夜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原、被告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小孩由原告抚养,并由原告给予被告经济帮助费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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