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嫌夫应酬多妻子闹离婚 法院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2009-04-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嫌丈夫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而且写了保证书以后还是违反,市民王女士近日到李沧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对此,丈夫称自己是为了公司业务,身不由己,不同意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感情尚未破裂,有望重归于好,判决不允许两人离婚。

    今年39岁的王女士和丈夫同岁,1995年两人登记结婚 ,3年后有了一个聪明健康的儿子。如今,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公司,生活原本挺幸福 。可是 ,王女士近来发现丈夫“应酬”很多,经常去娱乐场所,这让王女士受不了,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月 26日,李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王女士表示提出离婚的主要理由就是认为丈夫有外遇,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他曾经给自己写过保证书,但还是违反。王女士的丈夫则诉苦说,自己是公司经理,为了公司业务和朋友往来,不去娱乐场所不现实,不同意离婚 。

    法院审理认为,两人婚后生活多年,夫妻关系稳定,王女士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要求离婚 ,其丈夫不同意离婚 ,说明夫妻感情还没有彻底破裂,希望双方今后互谅互让 ,加强沟通,遂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责任编辑: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