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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儿子抚养费 离婚竟用假身份证
2009-03-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年轻妈妈为了逃避抚养儿子的义务,竟用假身份证打官司,导致法官无法执行小孩的抚养费。经过一番周折,孩子的爸爸昨日终于从法官手中领到了抚养费。
  巴南区的余某在1997年认识了贵州姑娘王某,两人在1998年结婚。儿子出生以后,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吵闹,不久王某外出打工,余某独自抚养年幼的儿子。2002年,王某突然向巴南区法院起诉离婚,经过调解,孩子由父亲余某抚养,王某自2008年9月起,每月给付生活费180元,并承担子女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半。

  但是,王某很快又外出打工,并玩起了失踪,儿子的生活费、学费一分也未给。万般无奈之下,余某向巴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查询王某的银行账户时,意外发现案件审理中王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有问题,便向公安机关查询,证实王某向法院提供的身份证果然系伪造。王某的身份证号无法查明,申请人余某又无法提供她的下落。

  余某告诉执行法官,妻子以前曾在市内一家保健娱乐公司当过服务员。执行法官分析,用人单位一般会将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存底,便随即前往该公司。哪知,该公司也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证号码。但该公司透露,王某是某养生学校推荐的。执行法官顺藤摸瓜,到某养生学校。不料,学校怕泄露学员信息,影响招生,说什么都不愿透露王某的身份证号码。经过反复劝说,学校才告知。

  通过身份证号码,执行法官最终查到王某的银行账户,并将存款2450元予以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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