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前新娘突发精神病 丈夫要离婚被法院驳回
□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姚克勤
晨报讯 距举办婚礼婚宴还不到一个月,新娘娟娟(化名)突发精神疾病。面对这尴尬的局面,丈夫晓傅(化名)认为娟娟在婚前隐瞒了病史,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日前,静安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晓傅的诉请不予支持。
3年前,市中心某酒店工作的娟娟,认识了比她小一岁的同事晓傅。没过多久,晓傅便展开了追求攻势。半年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去年5月,晓傅和娟娟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
续,并选择同年10月18日举办婚礼。但令这对新人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娟娟在10月1日晚突发精神疾病,举止与犯病前判若两人,被父母带去医院治疗。新娘还未入洞房却先进了病房,如此变故让晓傅无法接受。2个月后,晓傅以婚前缺乏了解,双方虽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同居,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据晓傅称,10月1日晚,娟娟下班回到他家,凌晨时分突然洗澡后不穿衣服跑到客厅内,还大口喝酱油。之后他还获悉,娟娟婚前隐瞒了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婚后又继续发病。晓傅的母亲和亲朋也证明称,娟娟有时确会出现发呆、胡言乱语等异常表现。
法庭上,娟娟的代理人称,娟娟之前曾做过人流手术,术后没得到好好休息,因身体虚弱且精神压力大才诱发了疾病。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指精神严重失常未治愈的,而娟娟患的是突发性、短暂性的轻度可治愈精神分裂症。从医学角度上讲,这种疾病只是一时间恍惚错乱,经及时治疗控制,许多病人不再复发。况且娟娟是结婚在前,发病在后,若怀疑娟娟在婚前隐瞒病史,可从全市的精神疾控中心查阅记录,娟娟与晓傅还是有感情的,表示不同意离婚。
在法院辩论中,晓傅承认曾与娟娟发生过性关系,导致堕胎人流,但他认为这与本案没有关系。发病时,双方还没有开始真正的夫妻共同生活,现在娟娟患上精神疾病,应当视为感情破裂请求离婚。
法院认为,晓傅与娟娟系自由恋爱,双方感情基础较好,晓傅称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理由不能成立。基于娟娟突发精神疾病后,目前尚在治疗康复中,作为丈夫的晓傅应当充分谅解、尽力照料来缓和娟娟的情绪,使她能够早日康复。况且,晓傅没有证据证明,在婚前娟娟曾患过精神疾病或隐瞒精神疾病,双方的婚姻事实不属于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遂依据婚姻法判决对晓傅离婚之诉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