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一对夫妻打工“打”出离婚案
2009-03-1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日前,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对杨某诉孔某离婚一案作出判决,驳回了杨某的离婚请求。
杨某称,与孔某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也未能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双方之间经常为经济发生纠纷,一直有口角。孔某心胸太狭小,常常无端猜疑。平时经常对我进行打骂,限制我的人身自由。2006年2月,我到无锡打工,孔某采取跟踪行为,要将我打回来。还曾经造成我左眼眶内侧壁凹陷骨折,有病历为证。从2006年2月开始我们就开始分居生活。现在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准予与孔某离婚。
孔某辩称,杨某所诉不实,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不同意离婚。至于杨某所诉的家庭暴力问题,是因为自己不愿意杨某到外地打工才发生的。且此次纠纷已经由村里出面调解过,自己也出具了书面的保证书。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与孔某婚后夫妻感情尚可,2001年10月生一子,现年7周岁。因孔某不同意杨某外出打工,致夫妻关系不睦。法院综合各种因素后认为,孔某、杨某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