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房产发生争执 丈夫挥刀砍妻子
四川新闻网自贡3月12日电(记者 张慧萍 袁伟 特约记者 蒋兵)3月10日,本网报道了自贡市荣县法院在旭阳镇东街社区会议室公开审理的一起恶性案件。案件的罪犯与受害人是一对夫妻,是什么原因导致丈夫刀砍妻子并使其终身致残?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
血案发生在夜幕下
“哎呀,不摆了,那天(2008年10月19日)晚上,我都洗了脚准备睡了,突然听到楼下有个女人惊恐的叫喊,一会儿功夫,又听到楼下闹嘛嘛的,下楼一看,楼下一个出租门面里头的地上到处是血,还有一只手甩在旁边,一个女娃儿在地上痛得直叫,一问看热闹的人才晓得,是她老公把她砍伤了,好吓人。”时隔4个月,提起当晚的血案,案发地的居民张婆婆还心有余悸。
当日晚,从外地打工回到荣县县城的王莲(化名)与丈夫熊灵(化名)就离婚分割房产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两人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熊灵冲进厨房拿出一把锋利的菜刀,向妻子砍了过去。一刀,两刀……砍红了眼的熊灵,不顾妻子的求救举刀频频砍向手无寸铁的妻子。王莲左手被砍断了扔在一旁,右手手腕被砍断只有一层皮连着。这一血腥场面依然没有让熊灵停下手中滴血的刀,妻子哀求声痛苦声也依然没有让熊灵心软。他继续举起手中锋利的刀砍向王莲的左腿、右腿。一时间, 20多平米的门面房里充满了血腥味。
王莲拼命的呼救和痛苦的惨叫惊动了左邻右舍的居民,有的在屋外高声大喊令其住手,有的用手敲打着紧锁的卷帘门,有的用脚踢紧闭的门,但都无济于事。当熊灵作案后甩掉手中的刀,他才打开卷帘门用手机向荣县警方“自首”。
熊灵行凶被依法逮捕,受害人王莲在成都国防医院医治了长达4个月之久,花去医疗费用6万余元。
当月30日,荣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熊灵批准逮捕。
案发地设置审判庭
荣县人民法院将这桩被当地百姓视为家庭暴力案件的血案于3月10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地点设置在案发社区会议室,许多居民闻讯前来旁听。
开庭前,当法警将身着囚服的熊灵带进时,旁听群众纷纷议论:“看不出来嘛,个子不高,相貌也不凶狠,但对老婆下手却那么狠。”
而紧靠公诉人而坐的受害人王莲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多数时间是在哭泣。
庭审中,当法警把沾满血迹的菜刀和现场勘查时那血迹斑斑的照片展现出来时,旁观群众纷纷说到:“好残忍哟!好残忍哟!再有仇恨嘛,也应该坐下来协商嘛!”
当场宣判被告不服
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后,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告了荣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被告人熊灵,因婚姻家庭纠纷而对妻子产生怨恨,为发泄愤怒,采用了砍四肢的残忍手段,对妻子的身体实施故意非法损害,致其重伤并构成五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荣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熊灵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官当场进行宣判。
对此判决,熊灵表示不服,法官告知他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受害人王莲对该判决表示无异议。
“熊灵的犯罪行为,是一个典型的家庭暴力行为酿成的血案,对妻子的身心造成了摧残,法院依法公正的判决,为受害的王莲撑了腰,作为妇联坚决支持。今天的公开审理,也为在场的女性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课,希望妇女们在遭到家庭暴力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更希望每一个妇女同胞自尊自重自爱。”荣县妇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