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分居15年 削发为尼的她办了离婚手续
2009-03-1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焦点话题:一位出家人模样的女人来到柯城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她说:“因为已经出家,还是已婚身份的话有违清规。”
典型个案:“请问,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这对柯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来说,本来是很平常的一句问话,但是上周五,从一名“出家人”模样的人口中问出来还是让人吃惊不小。只见这位女士穿着灰色的僧尼装,小腿上绑着褐色的绑腿,脚穿僧尼鞋,虽然戴着毛线帽,但是可以看出已经落发。
这一身打扮的王芳女士(化名)出现在婚姻登记处,就引来了大家好奇的目光,征得同意之后,记者采访了她。
“我和丈夫分居已经有15年了,不过半年前我正式出家了,于情于理都不能再保持婚姻关系,所以这次特地回来跟丈夫办理离婚手续。”王芳说,她跟丈夫结婚已经有30多年了,大约15年前,丈夫下海经商就常驻外地,一两年才能回来一次,只留下她和儿子在家,后来儿子也去外地读书了,家里就只留了她一人。
虽然理解丈夫的工作,但是一个人的生活确实非常辛苦。有一次王芳晕倒在家里,大病一场之后,身体一直很不好,转而向佛寻找精神寄托。后来长期在成都的一座庙里帮忙做一些杂事,并在那里一住就是七八年,去年正式出家。
王芳在讲述时,对于家人特别是婆婆一家的理解表示了感激,她说如今儿子也已经成家,还生了孙女,一家人的生活都比较稳定,自己虽然已经出家了,还是跟儿子保持联系,只是各自选择的生活方式不一样。而这次特地回来办好离婚手续之后,第二天她又将再次回到成都的庙里。
权威提醒:对于王芳这种情况,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确实出于本人意愿且提交的各种证明、文件都符合规定,是可以在登记处协议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