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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簿上仍是“已婚”
2009-03-0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家住巢湖市槐林镇蒋冲村的汤某怎么也不会想到,7年前法院分明判决与妻子离婚,现在却无法与相恋数年的女友办理结婚登记。原来是户口簿上写着的“已婚”作怪。
  2002年,结婚4年的汤某与李某经法院判决离婚,但因疏忽一直没有办理户口分户手续。7年后,汤某与女友小丽申请结婚,但因户口簿上明确填写着“已婚”而办不成。

    社区民警在入户查访时得知这一情况后,2009年2月20日,与户籍民警一起将汤某约到派出所调查。民警们又前往其前妻李某的娘家调查。李某离婚后,其户口簿上将名字改为“李某某”,持“李某某”身份证再婚,而汤某户口簿上仍有李某的户籍。根据调查到的实际情况,槐林派出所将“李某”的户口作了“重人注销”,并报市局户政科审批。2009年2月26日下午,汤某从民警手里接过了崭新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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