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平方米房 惹得张步村全村父母儿媳闹离婚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当代谚语概括了中国人的智慧。反映在拆迁上,政策和对策的博弈真是五花八门。
苏州枫桥街道东浜社区张步村的村民这几天把离婚当成一桩生意在做,很多夫妻都在“闹”离婚,个别家庭甚至还出现父母、儿媳双双离婚的情况。而且无一例外都是“协议离婚”。原来,村里正在搞拆迁,现在拆迁是按照人头来算拆迁补偿费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则每人可以多拿30平方米房。离婚的夫妇们,依然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在同一张床上睡觉,比结婚还要高兴(见扬子晚报2月25日报道)。
不能说张步村的村民卑鄙。你有政策空子可钻不钻白不钻,因为多出来的拆迁款可不是个小数字。这是放在苏南比较富裕的地区,如果是西部北方,还不踏烂民政局的门槛。如果真有这样的好事,与其说村民们聪明,不如说政府部门愚蠢(拆迁办是不会暗藏惠民心思的)。但事实不是这样,是村民误读了政府精神,也就是说,想钻政府空子,没门。原来,规矩写得清清楚楚,动迁区域内在2009年2月16日以后离婚的家庭一律不按离婚情况安置。那些婚白离了。
百姓用离婚这样在传统上不大光彩的大动作博得一些实惠,是有些折腾的味道。但无须世俗的嘲讽。他们终究是弱势,在拆迁中往往被侵占利益。胳膊拧不过大腿。耍点小聪明走非暴力的道路总是一件好事。没必要曝光,没必要停办离婚手续,更没必要斥为闹剧、儿戏。政府多解释一下,多做些劝导也就风平浪静了。他们的对策若和下述的一些强力势力比较起来,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足虑。
法院明明已经判决“拆迁许可证是违法的”,拆迁方仍执意纠集数百人,将原告扬州市邗江区一合法居住的房屋强行拆除,被强拆人被打得伤痕累累,两只手血肉模糊。百姓报警后迟迟看不到警察的身影。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在2月6日凌晨4时许(见江南时报2月25日报道)。
类似的强拆我们以往见过听过不少,有的甚至闹出了血案。但近来少了,因为国家和上位法对地方政府的强拆做了很多政纪限制和法律禁止。这就很让一些地方政府犯难。的确,要发展地方经济,动迁百姓住房是免不了的,而有些钉子户漫天要价。于是,有的地方也不得不玩起了对策。不是不让政府和公检法介入民事吗,那好,你开发商就自己“摆平”吧,反正你雇什么人干什么事我睁只眼闭只眼。这样还能指责我政府抗令违法吗?
这样的对策让人无奈,也让人恐惧。因为它来自权力体系。就如那些强拆的壮士所说的“我们都是政府部门花钱雇来的。想跟政府斗,做梦!”当权力和暴力结合在一起时,与政策对抗的对策就有了质变,特别是这样的对策用来对付弱势群体时,一个社会的和谐基础很容易就崩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