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刚离婚老亲家上法庭 不是一家人把账算清
南京溧水县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因欠款纠纷引起的诉讼,原告和被告原本是对亲家,现在子女闹离婚了,老亲家将以前的糊涂账捡起来重算,算着算着就闹上了法庭。
三年前,老王家女儿嫁给了老胡家儿子,老王跟老胡成了亲家。老胡常对老王说,咱们两家都只有一个孩子,他们结合了,两家人就并成了一家人。老王也是这个想法,两位老亲家处得特别亲,从不计较钱的问题。2007年12月,老王盖房子缺钱,向老胡开口借钱,老胡二话不说拿出5万,并表示:“只要两个小的过得好,这钱还不还无所谓。”老王很感动,但他一再表示这钱肯定得还,只要手头一宽裕就会送来。亲家如此大度,老王也以礼相还,私下里,他常教育女儿要关心丈夫,孝敬公婆,在夫家开的工厂上班更要兢兢业业。
谁知好景不长。2008年4月,小王跟小胡这对小夫妻闹起矛盾,竟跑到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两位老亲家顿时蒙了,“一家人”重新掰成两家人,感情上尴尬倒在其次,关键是之前的那些糊涂账,现在该怎么办?尤其是老胡,他经济条件好,在跟亲家相处的过程中,付出比对方多,所以更着急。
尴尬归尴尬,他还是硬着头皮找到亲家,把话挑明:“既然不是一家人了,就把账算清楚吧!”言下之意是希望老王将5万元建房款还给他。老王回答:“钱都用来盖房子了,暂时拿不出来,等过一阵子手头宽裕就还。”尽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老胡之前说得那么好听,结果孩子们一分手,立马就来要钱,脸也翻得太快了!接下来,这对老亲家一个三天两头上门要债,一个故意拖延,终于红着脸闹上法庭。
近日,南京溧水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老胡诉称,当初借钱给亲家时,自己承诺过只要小孩感情好,钱可以不还,但现在小孩已离婚了,而且是亲家的女儿主动提出离婚的,所以这笔钱必须要还。老王辩称:“亲家开了间工厂,我女儿婚后一直在该厂打工,到现在还有4万元工资没结清。离婚要把账算清,先把女儿工资结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老王从老胡处借款,虽未约定还款期限,但老王借款后应当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无故拖欠,显然不妥。至于他辩称老胡仍欠自己女儿的工资,法院认为他女儿早已成年,已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即使与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也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追讨。据此判决被告老王10日内归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