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存款引发老人婚姻危机
2009-01-1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吉林省长春市刘伟和共同生活了半辈子的老伴竟然因为积攒的存款闹起了家庭矛盾。刘伟对记者说,十年前,老伴提出将自己的养老金储存起来,留作今后用。刘老当时也非常支持老伴的想法,和老伴一起攒钱。现在刘老家里买了新房,生活费用也紧张了起来,可老伴却不肯拿出积攒的养老金用于家庭补贴。刘老说,一让老伴拿存款贴补家用,老伴就说原来积攒的存款属于她自己的,说啥都不肯拿出,老伴的行为让刘伟无法接受,最后刘老伤心地说,这样过日子还不如离婚算了。
社会学者认为,老年人也有婚姻危机,如果老年夫妻之间失去相互的信任和尊重,其一方不注意另一方的感受,以至自私自利,会造成老年人的婚变,如果不转变思想,会影响老年人的婚姻质量,兴许成为婚姻破裂的祸根。俗话说得好:“少年夫妻,老来伴儿。”老年人更应珍惜自己的婚姻,营造和谐美满的老年婚姻生活,也会给社会带来益处。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律师认为,刘老的老伴积攒多少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刘老对老伴不支付养老金作为生活费用的作法可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