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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被捅伤 离婚后报警
2008-12-2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本报讯 恋爱期间,男女朋友争执中,女友一刀捅伤男子腹部,导致他左肾切除;为了挽救爱情,男子谎称是遇到抢劫时被捅伤。没想到,结婚仅半年,双方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丈夫越想越不值,向漳州警方“告密”。
  
    昨日,漳州芗城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经办此案的漳州芗城区检察院透露,郑某与前夫祝某是江西老乡,两人在漳州打工时产生了感情并同居。去年12月19日,两人发生口角,情急之下“同意分手”。当郑某收拾自己的衣物时,两人因一些个人财物归属再起纠纷,进而大打出手。打斗中,郑某顺手从桌上拿起一把水果刀,捅伤了祝某的腹部。医院诊治,祝某左肾被切除,鉴定为重伤。
  
    住院期间,郑某、祝某两人商议好不报案,决定待祝某出院后,两人回老家结婚。因此,当警方到医院了解情况时,祝某撒了谎,称遭遇抢劫时被捅伤,此事也就以抢劫伤人案立案。
  
    然而,结婚不到半年,两人因性格等方面的原因,还是时常发生争吵。今年4月,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后,祝某越想越觉得“不值”,便在今年6月赶到漳州,将郑某捅伤自己的事向警方“告了密”。
  
    此后,郑某被漳州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直到今年7月27日,上海警方抓获郑某后移交给漳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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