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老公为离婚倒打一耙“诬陷”妻子打伤自己
和不少内当家一样,少妇崔艳希望家庭经济条件能有改观,几番动员后把丈夫大毛“推”下了“海”,然而令她始料不及的是,丈夫做生意没见改善家庭生活,婚姻关系反而毁了,丈夫一纸诉状要求离婚。崔艳在栖霞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打赢了离婚官司。诉讼过后,崔艳经调查掌握了大毛婚外恋的现行证据,大毛向她支付了3万元过错赔偿金。
2000年初,26岁的崔艳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她3岁的大毛,经过大半年的恋爱两人结了婚,和父母同住在一个屋檐下。2002年,小两口生下女儿。崔艳在南京一家工厂上班,单位的效益很一般,眼见女儿上了幼儿园开支渐渐大了,她希望丈夫能下海闯一闯,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在崔艳的鼓励下,2006年春节后大毛出门做起生意,崔艳没想到由此却迎来一场离婚大战。
今年夏天,崔艳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得知丈夫要和她离婚后委屈地哭了。而大毛在起诉状中的陈述,更有些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味道,俨然受害很深的样子:我们夫妻感情不和经常打架吵嘴,妻子崔艳和我父母关系也不融洽。我去年在外做生意亏了钱,她说我在外面有了女人,天天吵闹让我无法生活,还连累到我的父母,父亲有高血压好几次被气得犯病,我身上被她打得遍体鳞伤。更让我抬不起头来的是,崔艳逢人便说我把女人天天带回了家,让一些人对我的人品产生质疑。
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崔艳的求助后,指派燕子矶法律服务所的顾东斌为他提供援助。崔艳在答辩中称,她和丈夫的感情一直很好,她除了上班就是回家操持家务,周围邻居没有人说她不好的。庭审中崔艳含泪劝说大毛:不管你以前有多么大的过失,希望你悬崖勒马早回头,我都接纳你。我作为妻子有什么不足的地方,你也可以提出。女儿还小也很可爱,需要有一个完整的家。
法院经调查了解到,自2006年初大毛外出做生意后,崔艳怀疑他在外与异性有异常关系,一年半后大毛无奈放弃生意回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崔艳一天在家洗衣服弄出响声,大毛的父亲为此与她发生争执,老人的额头受了伤,不过大毛自称被打得遍体鳞伤根本不存在。尽管双方存有冲突,法院还是基本采纳了崔艳的代理人顾东斌的意见,认为夫妻双方有感情基础,尽管崔艳对大毛产生怀疑时态度不够冷静,也没有找到积极的方法消除双方的隔阂,使得夫妻间的关系受到影响,但不能据此认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维护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大毛和崔艳只要能相互忠诚、彼此信任,通过有效沟通双方是能和好的,据此判决不准他们离婚。
崔艳赢得了离婚大战,她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保住这个家,但大毛铁了心要离婚,上诉到南京市中级法院后又撤诉。见丈夫如此绝情,崔艳决心撕破大毛的伪装,她通过调查公司现场抓到大毛和一女子偷情。猜测变成现实后,崔艳改变了主意同意离婚,上个月,双方经协商由大毛支付给她3万元过错赔偿金。(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