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当天晚上年轻妻子提出离婚 把房产分了
2008-11-2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丽水市遂昌人老吕,今年50岁,早年和妻子离婚。4年前,经别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年轻很多的漂亮离异女子孙某,接触没多久,两人结婚。可就在结婚当晚,两人大吵了起来。“离婚算了,把家产分了。”最后,新娘孙某说……
近日,遂昌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我不敢相信她要离婚,难道就是为了30万的房产,难道早有预谋。”在法庭上,老吕不停叹气,表示并不愿离婚。
老吕说,虽然和孙某是他人介绍认识,但是两人很合得来,所以接触没多久就决定再婚。只是有一点,老吕觉得奇怪。
就在结婚当天,在孙某的坚持下,两人以“房屋约定协议”的方式将现住的房屋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并到公证处公证,然后两人再去领结婚证。
可是就在晚上,两人因为一点小事,大吵了一架。
“她说婚礼过于简单,不高兴。”两人越吵越凶。“离婚算了,把家产分了。”最后,孙某说话。老吕觉得妻子是一时气话,没有当真。只是从这以后,妻子的态度大变,经常会发脾气吵架。老吕说,他在家中客厅的沙发过夜,是常有的事情。吵吵闹闹,转眼过去4年,日前,妻子向法院提出,要求离婚。
庭审中,孙某诉称双方因性格脾气不合,从2005年开始分居至今已近四年时间,感情完全破裂,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房屋的二分之一财产(或60万元的一半,经评估该房屋为60万元)。而老吕觉得两人是有感情的,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两人是自愿结婚,有一定的婚姻基础,虽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并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只要双方能互相尊重,增加沟通,仍有和好的可能,最后驳回孙某的离婚及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