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 还要照顾他
2008-11-1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为了摆脱父母包办的婚姻,为了过新生活,她提出了离婚。离婚五个月后,他病重,她又毅然回到他的身边,照顾他。几天来,她每天在病床前给他洗脚、擦身、喂水、喂饭……尽着一个妻子的责任。昨日,当记者问她要照顾他到何时时,她说“我也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现在,我只能尽我最大的努力,让他好起来,能到哪一天就到哪一天。 ”
1979年,罗红出生在四川巴中的一个小山村,家中非常困难。而蔡远忠来自四川广安,是一个永远无法挺直脊背的残疾人。
1995年,为了2000元彩礼,罗红的父母把16岁的她嫁给了蔡远忠。
后来,两人有了一双儿女,蔡远忠夫妇俩开始了外出打工的生涯。一家四口一路从新疆走到大连金州。
因为没有文化也没有特殊的技能,夫妇俩只能在工地上做力工,而蔡远忠先天的残疾让他不能拿和别人一样的工资,生活的重担都压在罗红一个人身上。“我为什么就不能像别的女人那样生活?我要过新生活。 ”今年5月30日,罗红拿到了金州法院的裁决书,两人离了婚。
没想到,刚过了5个月,突发的变故就打乱了罗红对新生活的憧憬。
11月5日清晨5时,罗红接到与蔡远忠同住老乡的电话,“老蔡生病了”。医生介绍,蔡远忠患上了全身多发性大动脉炎,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思量再三,罗红决定回到蔡远忠身边,照顾他。住院不到10天,蔡远忠就已经花了近一万元医药费。没有医药费了,罗红就四处去借。老乡和朋友得知她借钱的原因之后,不解地问:“你们已经离婚了,你还管他干嘛? ”
罗红说:“他病成这样,又没有别的亲友,我不管他,谁来管?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直到他好起来。 ”
特派大连首席记者 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