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贩子假造法院判决书“判决”别人离婚
新华报业网讯 法院也有“李逵”与“李鬼”,近日涉嫌制假“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印章的黄某等数人,被检方依法起诉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租赁写字楼作造假窝点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交待,2007年之前,他主要在上海从事假证制造,后老乡陈某告知:南京的假证市场比较兴旺,但都是一些手工作坊,建议前往南京发展事业。2007年8月,黄某来到南京,在老乡陈某的陪同下,对南京假证市场进行调研和考察,据黄某交待,二人考察一月后,形成数千字的调查报告,最终准备大规模进军南京造假市场。
为了彻底压制其他“作坊式”制假者,抢夺制假市场,二人投入大量资金,购来先进电子设施,并且租赁了写字楼豪华办公室一间,作为造假窝点。2007年底,黄某等人的造假公司正式在南京运转。
私刻印章造离婚判决书
2008年9月2日,黄某、陈某等人被警方抓捕,警方从造假窝点搜出各种伪造证件、名校文凭、私刻印章等若干,其中“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印章以及“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等机关印章,引起办案人员高度关注。黄某接受办案人员讯问时称,私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印章主要用来伪造离婚判决书。
“要求办理假离婚判决书的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有‘婚外情’的男人,他们通过假的离婚判决书,欺骗年轻女性上钩,做他的第三者,图一时之快,然后溜之大吉;另一种是夫妻合谋好的,通过离婚判决书,将财产给夫妻一方,以此来逃避追债者,有一对夫妇曾经要求他们制作一份法院离婚判决书,要求将房产与现金全部判给女方,我估计是躲避债务的……”黄某称。“我知道将是真法官审理我这假的”。
真法官开庭审理假法官
据办案人员介绍,他们已经将刑事诉讼之事告知了正在羁押的黄某,并且称,审理此案的法院就是建邺区人民法院。结果黄某竟然称:是真法官审他这假法官,早知道今天,就不该造假,即使造假,也应该造假别的法院。作者:建董潘瑞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