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90平房产赠予离婚儿媳
2008-11-0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5日,家住泡崖八区的陈大爷公证了一份遗嘱,自家92平方米的住房,等他和老伴去世后,留给已经与儿子离婚的儿媳。是什么原因让老人将房子赠予已经是外人的儿媳?
陈大爷的儿媳姓刘,老两口一直管她叫小刘。2002年小刘与其儿子结婚后,一直与公婆住在一起。自打嫁到陈家,小刘买菜做饭干家务全包不说,公婆外出、看病以及每年出游都由她全程陪同。尤其是2003年,小刘的母亲因胰腺癌去世后,小刘对公婆更加是无微不至。
2005年,儿子小陈就有了外遇,和小刘之间的战事不断。但老两口直到儿子把离婚证书拿给他们看时,他们才知道小刘的日子过得并不舒心。在小刘的嘴里,老两口就没听到关于儿子的一个“不”字,总是说他忙,顾不上家。事实上,身为护士的小刘也很忙,单位里的责任一点都不比丈夫少,但她总对公婆讲:“再忙也不能不照顾你们。不能像我妈那样,还没来得及孝顺,人就走了……”
今年初,小陈坚决提出离婚。见无法挽回后,小刘同意了。“小刘回她爸家了,但每天都会打电话,交待我和老伴按时吃药,下楼锻炼。告诉俺们,你俩还是我爸我妈。是我俩几乎天天去她家,把她求回了家。”为了让小刘安心回来,老两口把儿子撵出了家门,同时为了让小刘安心住在家里,想到了立遗嘱把房子的继承权留给小刘。
现在,小刘每个星期有四天住在公婆家,一些并不熟识的邻居始终认为,小刘是他们的闺女。报料人说,公婆对她的评价是:“这样的儿媳,十个闺女都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