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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走两年又重现 夫请离婚仍获准
2008-10-1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尽管失踪两年的妻子又重新出现,法院一审仍支持了丈夫李平与董梅的离婚申请。
  法院审理查明,天津李平与董梅1984年结婚,婚后双方常因家务琐事吵闹。每次吵完架,董梅就赌气离家出走,一走就是好多天,为此李平非常苦恼。

  2005年5月,董梅再次出走,下落不明长达两年之久。李平曾于2007年5月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申请,法院判决宣告董梅失踪。

  如今董梅虽然重新出现,并找到了李平,但李平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于是诉请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梅被法院宣告失踪,双方实质分居两年之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李平的离婚诉请,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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