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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2万“彩礼”没兑现 一女子结婚3个月便离婚
2008-09-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恋爱时,承诺给女方下2万元的“彩礼”,可领了结婚证后却一直未兑现,愤怒的女方告上法院要求离婚。昨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吴圩法庭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结婚仅3个月的夫妇最终宣告离婚。
今年5月,34岁的阿里经亲戚介绍,与邻村姑娘阿桃认识。求婚心切的两人年纪均已不小,交往不到1个月便进入谈婚论嫁阶段。阿里为表示对未来岳父母的感恩之心,也为了令阿桃对其有更多好感,兴奋之余不慎许诺,决定向阿桃下聘礼2万元。阿桃及父母愉快地应允了这门婚事。

6月,阿里与阿桃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正式成为夫妻,并商定今年中秋节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可阿里承诺的嫁妆和彩礼却迟迟未到。中秋节前几天,阿桃只好硬着头皮向阿里催讨“彩礼”,可阿里的答复是暂时没钱办婚礼。一怒之下,阿桃一纸诉状将阿里告到法院,要与阿里解除婚姻。

9月11日,吴圩法庭立案受理了该起纠纷,并于昨日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阿里表示,自己并非有意赖账,确实没钱交彩礼,希望阿桃能原谅。阿里保证,只要阿桃不离开,彩礼逐渐会“偿还”。可阿桃去意已定,法官再三劝解也无法挽留。阿里与阿桃不到3个月的短暂婚姻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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