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离婚判决书未生效就领新证 再婚过于着急被判刑
2008-09-1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一男子在明知离婚判决书未生效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近日,兰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重婚罪依法判处高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6年11月7日,临沂兰山区农民高某向兰山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7年7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允许高某与前妻离婚。法官在向高某送达判决书时明确告知判决书生效时间为送达后15天。同年8月9日,高某在明知离婚判决书未生效的情况下,持该判决书与另一女子办理了结婚登记。今年4月,兰山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将高某刑事拘留。日前法院对高某作出判决。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