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女子欲第五次离婚 六年结婚四次分得丰厚身家
2008-08-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她叫王月(化名),来自河南,今年29岁,却已离了4次婚。最近一次是在今年5月,她与4月28日才领证的丈夫胡军(化名)闹离婚,要求分割财产。而她的第二任、第三任、第四任丈夫则表示,王月现在拥有的2套房子和1部豪华轿车都是分割来的。
前夜还恩爱 天亮要离婚
47岁的胡军是南京下关区一家装饰门面店的老板,经商近20年,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2007年圣诞前夜,他在一次相亲会上认识了自称商务代表的漂亮女子王月。
在王月的主动要求下,原本顾忌年龄差距的胡军和王月开始正式交往。在一起后,他发现女友十分有钱,不仅开豪华轿车,还有两套房子。
今年2月初,两人交往一个月后,王月正式提出结婚,对他说:“你也看到了,我不是没有钱,看上你不是因为钱,而是你的人。”同时,她表示父母不可能马上接纳一个47岁的离异男人当女婿,要时间来磨合,所以只能和他领证结婚以后,再带他去河南老家。对此,胡军很感动。
春节后,王月从老家回南京,要求胡军买套新房结婚,“以后我父母来南京玩也能多套房子住,他们开心了,也就能够接纳你了。”于是,胡军将自己的一套老房子卖了112万,花90万另买一套已装修好的二手房,并应王月的要求,在发票和房产证都署了两个人的名字。
而剩余的22万元中,王月拿走12万元说要给父母买东西,体现未来女婿的孝顺;余下10万则准备买家电。
4月28日,两人领了结婚证。5月5日,王月却带着一个王姓律师回家,正式提出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的一半产权(以货币形式支付24万元)。胡军说,“我突然想到,我们前一天晚上还好好的,天亮以后她突然变了一个人,只能说明她是一个骗子,处心积虑地通过骗婚分割财产。”
记者联系上王月,她情绪十分激动,“胡军说的都是胡说八道,和他结婚是冲动,我现在反悔了。想想我们才结婚小孩也没有,离婚还来得及,所以就赶快提出离婚。他都47岁了,儿子只比我小几岁,我们在一起不现实。我条件哪一点不比他好,用得着骗他的那套烂房子吗?再说,他财产那么多,我就提出拿24万,是我应得的。”
六年结婚四次
胡军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才知道王月此前已经离婚四次。
朱先生是王月的第二任丈夫。他是南京江宁区一家外资企业的干部,今年42岁。
朱先生告诉记者,“2002年夏天我在新百看电视机的时候认识了王月,那时王月23岁,我36岁。”2002年10月,和王月订婚后,他已经买了一套房子,在王月的要求下加了她的名字,12月25日两人领证。2003年5月,王月要求他再买一套房子,说父母从河南过来也好住,至于装修和家用电器的钱则由她家出。于是朱先生又在江宁区买了85平方米的期房,房产证上也是共同署名。而2003年11月份,房子开盘,房产证拿到手后,王月立即离婚,分割了新房子,装修和家用电器钱一分钱也没有出。
39岁的刘先生是江苏南通一名建筑承包商,在南京从事工程转包生意。2005年夏天,刘先生泡吧时认识王月,随后与王月发生了关系,王月说要对她负责,他送了一条白金项链和一块手表,后来王月说自己怀孕了,一定要嫁给他,他又送了一枚钻戒,给了她父母5万元,又花了12万元帮她把江宁区的房子装修,花了5万元购买家具和家用电器,不久王月突然流产了。2005年10月,他们领了结婚证。王月学会驾驶后,他又给了王月50万元买了一辆宝马。但2006年2月谈办酒席时,两人谈崩了。刘先生说:“是我主动提出离婚的,我在南京和南通有4套房子,她都要加名字,还要管我的个人账户和工程款,就连股票也要管。我觉得这个女人太有心计了,坚决提出了分手,还好房子、存款都是我个人的财产,和前妻离婚时就作过公证的。她只开走了那辆宝马。”
沈先生是王月的第四任丈夫,今年41岁,是南京一家文化产业集团的中层干部。
王月和他在2007年1月结婚,4个月后即离婚,顺利分割到了珠江路上一套40平方米的单身公寓。
为表清白 少要19万
5月8日,王月的律师表示,当事人为了证明不存在骗婚的行为,决定放弃19万元的合法财产,只要求胡军给5万元的“安家费”。
王律师告诉记者,“王月第一个丈夫是河南老家的,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她没有任何幸福,就离婚到南京,一直想找经济条件好、比自己年龄大的男人,以为会得到幸福,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她受过几次婚姻的伤害,离婚的时候不可能分文没有,她是通过法律途径来得到合法的财产,难道一个女人被男人伤害过以后,非要被扫地出门才是应该的吗?”[Page]
王律师不否认王月的前4次离婚协议,都是他代理的,但他认为离婚的问题不出在王月身上,而是在男方身上,主要是对婚姻的忠实。“比如王月的第三任丈夫刘某,王月发现怀孕才无奈嫁给他,结婚后,几次抓到他在外面有问题,能不离婚吗?谁要是说她骗婚,一定会起诉谁,涉嫌诽谤王月并侵害名誉权。”
对此,胡军和王月的前任丈夫们却认为,她已经捞得够多了,也会不安。
胡军表示,离婚协议书这样一改,他的压力顿时减轻了很多,修改房产证、土地证的费用加上5万元钱,以及王月已带走的首饰、衣服,他的损失只有六七万元了,“如果她要24万,那我肯定去法院打官司,这点钱,我可以马上从银行取出来,打官司、请律师还是要花不少钱的。”经历了短暂而痛楚的婚姻,胡军表示深深后悔。他说自己已经47岁了,还有一个23岁、读大四的儿子,今后再已不会去找30岁左右的少妇了。他认为,再婚还是要找能够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女人,安心地过好下半辈子。
据王律师介绍,当事人将很快和胡军办理好离婚协议,之后离开南京去上海。
前夜还恩爱 天亮要离婚
47岁的胡军是南京下关区一家装饰门面店的老板,经商近20年,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2007年圣诞前夜,他在一次相亲会上认识了自称商务代表的漂亮女子王月。
在王月的主动要求下,原本顾忌年龄差距的胡军和王月开始正式交往。在一起后,他发现女友十分有钱,不仅开豪华轿车,还有两套房子。
今年2月初,两人交往一个月后,王月正式提出结婚,对他说:“你也看到了,我不是没有钱,看上你不是因为钱,而是你的人。”同时,她表示父母不可能马上接纳一个47岁的离异男人当女婿,要时间来磨合,所以只能和他领证结婚以后,再带他去河南老家。对此,胡军很感动。
春节后,王月从老家回南京,要求胡军买套新房结婚,“以后我父母来南京玩也能多套房子住,他们开心了,也就能够接纳你了。”于是,胡军将自己的一套老房子卖了112万,花90万另买一套已装修好的二手房,并应王月的要求,在发票和房产证都署了两个人的名字。
而剩余的22万元中,王月拿走12万元说要给父母买东西,体现未来女婿的孝顺;余下10万则准备买家电。
4月28日,两人领了结婚证。5月5日,王月却带着一个王姓律师回家,正式提出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的一半产权(以货币形式支付24万元)。胡军说,“我突然想到,我们前一天晚上还好好的,天亮以后她突然变了一个人,只能说明她是一个骗子,处心积虑地通过骗婚分割财产。”
记者联系上王月,她情绪十分激动,“胡军说的都是胡说八道,和他结婚是冲动,我现在反悔了。想想我们才结婚小孩也没有,离婚还来得及,所以就赶快提出离婚。他都47岁了,儿子只比我小几岁,我们在一起不现实。我条件哪一点不比他好,用得着骗他的那套烂房子吗?再说,他财产那么多,我就提出拿24万,是我应得的。”
六年结婚四次
胡军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才知道王月此前已经离婚四次。
朱先生是王月的第二任丈夫。他是南京江宁区一家外资企业的干部,今年42岁。
朱先生告诉记者,“2002年夏天我在新百看电视机的时候认识了王月,那时王月23岁,我36岁。”2002年10月,和王月订婚后,他已经买了一套房子,在王月的要求下加了她的名字,12月25日两人领证。2003年5月,王月要求他再买一套房子,说父母从河南过来也好住,至于装修和家用电器的钱则由她家出。于是朱先生又在江宁区买了85平方米的期房,房产证上也是共同署名。而2003年11月份,房子开盘,房产证拿到手后,王月立即离婚,分割了新房子,装修和家用电器钱一分钱也没有出。
39岁的刘先生是江苏南通一名建筑承包商,在南京从事工程转包生意。2005年夏天,刘先生泡吧时认识王月,随后与王月发生了关系,王月说要对她负责,他送了一条白金项链和一块手表,后来王月说自己怀孕了,一定要嫁给他,他又送了一枚钻戒,给了她父母5万元,又花了12万元帮她把江宁区的房子装修,花了5万元购买家具和家用电器,不久王月突然流产了。2005年10月,他们领了结婚证。王月学会驾驶后,他又给了王月50万元买了一辆宝马。但2006年2月谈办酒席时,两人谈崩了。刘先生说:“是我主动提出离婚的,我在南京和南通有4套房子,她都要加名字,还要管我的个人账户和工程款,就连股票也要管。我觉得这个女人太有心计了,坚决提出了分手,还好房子、存款都是我个人的财产,和前妻离婚时就作过公证的。她只开走了那辆宝马。”
沈先生是王月的第四任丈夫,今年41岁,是南京一家文化产业集团的中层干部。
王月和他在2007年1月结婚,4个月后即离婚,顺利分割到了珠江路上一套40平方米的单身公寓。
为表清白 少要19万
5月8日,王月的律师表示,当事人为了证明不存在骗婚的行为,决定放弃19万元的合法财产,只要求胡军给5万元的“安家费”。
王律师告诉记者,“王月第一个丈夫是河南老家的,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她没有任何幸福,就离婚到南京,一直想找经济条件好、比自己年龄大的男人,以为会得到幸福,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她受过几次婚姻的伤害,离婚的时候不可能分文没有,她是通过法律途径来得到合法的财产,难道一个女人被男人伤害过以后,非要被扫地出门才是应该的吗?”[Page]
王律师不否认王月的前4次离婚协议,都是他代理的,但他认为离婚的问题不出在王月身上,而是在男方身上,主要是对婚姻的忠实。“比如王月的第三任丈夫刘某,王月发现怀孕才无奈嫁给他,结婚后,几次抓到他在外面有问题,能不离婚吗?谁要是说她骗婚,一定会起诉谁,涉嫌诽谤王月并侵害名誉权。”
对此,胡军和王月的前任丈夫们却认为,她已经捞得够多了,也会不安。
胡军表示,离婚协议书这样一改,他的压力顿时减轻了很多,修改房产证、土地证的费用加上5万元钱,以及王月已带走的首饰、衣服,他的损失只有六七万元了,“如果她要24万,那我肯定去法院打官司,这点钱,我可以马上从银行取出来,打官司、请律师还是要花不少钱的。”经历了短暂而痛楚的婚姻,胡军表示深深后悔。他说自己已经47岁了,还有一个23岁、读大四的儿子,今后再已不会去找30岁左右的少妇了。他认为,再婚还是要找能够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女人,安心地过好下半辈子。
据王律师介绍,当事人将很快和胡军办理好离婚协议,之后离开南京去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