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2008-04-2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按法院下达的调解书规定,4月10日之前,前夫要补付拖欠的1600元抚养费,而已超过四天了,他还不给。”4月14日,乔女士给记者打电话哭诉道,她和女儿多次打电话向前夫索要抚养费,他总以“没钱”拖延。
3月1日,乌鲁木齐晚报周末02版特别报道《我只是想让女儿过得好一点》,对于乔女士母女俩的生活困境进行了报道。前夫与乔女士离婚时,双方曾书面约定好,前夫每月给付女儿500元抚养费及每年一半学费,但此诺言,前夫仅履行了三个月就再无踪影。万般无奈的乔女士,向本报诉说了自己的苦恼。
随后,通过本报协调,乌市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其法律援助,五家渠法院三坪巡回法庭(下简称三坪巡回法庭)对诉讼费作了相应减免。3月11日,三坪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官调解下,前夫张某同意在4月10日之前,一次性付给女儿已拖欠的抚养费共1600元。
此案已过去一个多月了,而据乔女士说,她和女儿从3月底开始打电话催促,直到4月14日,前夫总以手头暂时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4月15日早晨,记者给张某打电话询问此事,第一个电话接通,张某当听到是记者,说了一句“有事”,就挂断了电话。之后,记者继续拨打,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对此,三坪巡回法庭法官表示,已接到乔女士的反映。此事从4月14日算起再等待一星期,如果张某仍拒付抚养费,乔女士可拿已生效的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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