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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争房产 法官当庭拍卖价高者获得
2008-04-1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本报讯 (记者 张力) 夫妻离婚,双方都想要唯一一套共同房产,在双方都不愿让步的情况下,市一中院民一庭法官给出个建议:在法庭上现场“竞拍”,价高者得。没想到,起初争得面红耳赤的夫妻,竟用这样的办法,分了家产。近日,得到房产的男方,将“拍卖”价一半的现金付给了前妻。

一审将房产判给女方

王宏和晨露都是年过半百的中年人,都是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走到一起的。2003年1月,两人通过朋友介绍,相知相识,当年便登记结婚了。

结婚之后,两人在沙区购买了一套70多平米的房子,在随后5年的生活中,双方在经济上对对方不信任,导致经常吵架。男方王宏认为女方跟着他,就是图他的那点财产。而女方晨露认为,丈夫找自己过日子,就是为了自己那点拆迁安置款。

时间一长,双方积怨越来越深,最后闹上法庭要离婚。一审时,双方为了那套70平方米的房产发生了争执。一审法院在审理时,根据夫妻双方认可16万元价格,将房产判给了晨露。宣判后,王宏认为加上家电等,房产不止16万,又提出上诉。

现场竞拍 男方得到房产

法院在二审时,夫妻双方都表示愿意要房屋,而房屋是不可分的财产,不可能一人拿走一半,只能判给其中一人。

在僵持不下时,主审该案的市一中院民一庭申法官给双方提出个建议,先由双方议价,讨论出一个底价,然后双方竞价,价高者得。同时,法官还提出一条规则,为了防护女性的权利,只要在双方出价相同时,房子归女方,男方只有高于女方的出价,才能得到房产。

夫妻俩觉得可以,便讨论出房产的底价为16万,在法官的主持下,开始竞拍。王宏首先喊道:“17万,我要!”晨露也喊道:“17万,我要!”……当双方喊到20万时,似乎有些赌气,王宏突然一次加价2万,“22万,我要!”晨露也来气了,“22万我也要!你喊多少我都要!”就这样,双方一直把价格喊到了30万,最后,王宏喊到“31万,我要!”“31万,我不要了!”晨露说。

就这样,这套房产归了王宏,按照事先约定,王宏支付31万的一半给晨露,也就是15.5万元。

双方和平分手 法官陪同划账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了调解协议,晨露把房子的钥匙交给了王宏。为了保证晨露拿到15.5万元,法官陪着晨露一起到了银行,现场开了个户头,王宏从自己名下划了15.5万元到晨露账上。

晨露在问了两遍银行柜员自己存款余额后,高兴的和王宏分手了。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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