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八千元假离婚赖债十余载 大丰一“老赖”被判刑
2008-03-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近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对一名逃避执行义务十余载的“老赖”王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力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1996年5月20日,刘某与王某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同年8月2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约定由王某偿还刘某借款人民币7000元,利息1647元,合计人民币8647元,于1996年12月底前履行。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未按约履行,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997年9月25日,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被告人王某在接到通知书一个月内,立即与其妻陆某协议离婚,且将财产转移给妻子,债务归自已。离婚后,王某与妻子仍然生活在一起。被告人王某还将所卖的2万元房款用作其他用途,至今未偿还刘某的债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与妻子恶意串通,让自已变成“无执行能力人”,逃避法律义务,致使法院的执行案件至今未得到执行,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审理中,王某认罪态度不好且未能履行执行义务,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