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婆13天闪婚5个月后提起离婚 别上当!
“2月27日杭报第六版,孙磊记者曾经报道过一个法院的案子,我就是当事人。这个案子,过几天要在拱墅区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我想邀请孙记者再去看看,再报道一下,好给像我这样急着结婚的人提个醒,千万别上这样女人的当!”
新闻回顾:认识13天闪婚
2月27日那天,我写了这么一则故事:
去年5月29日,49岁的杭州男人老孙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婚启事:女,43岁,姓黄,绍兴人,离异,在杭工作。他动了心,打去电话,两人就见了面,女人长得很漂亮。
13天后,6月11日两人就登记结婚,当天还到杭州市房管局签订了一份《财产约定报告》,约定将老孙婚前所有的一套房子过户给黄,老孙自愿放弃该房屋产权,黄成了该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这套房子在米市巷,面积约有50多平方米。
5个月后,去年11月20日,黄以“双方无共同语言,且孙有严重暴力行为”等理由诉至拱墅区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离婚官司还没结果,一个月后老孙也跑到拱墅法院,说《财产约定报告》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是自己在重大误解的情形下作出的,请求法院撤销。
没等案子宣判,两人各自撤诉了。不料,老孙又来起诉离婚了,法院工作人员说,估计还是为了那套房子,但是,由于赠与行为确实存在,老孙想拿回房子,很有难度。
婚姻现实:登记3个月,她消失了
昨天下午,我联系上老孙,他说:
我离婚10年了,很想再有个家。认识她之后感觉不错,我们有了口头承诺:房子过户给她。她说反正结婚就是两个人过日子,房子也是两个人的。她身体不好,万一哪天我去了,给她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也算是个依靠。我想想也是,答应了。
登记后,她还是住在她租的吉庆苑单元房。我白天开出租车,晚上到她家吃饭,她从来不让我过夜,说“我这房子没有男人来过的”;她没工作,我的工资卡和密码都给她了。说实话,我是连她的手都没拉过。
结婚后一周,她的话开始不对了,说我又老又难看,她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我说:你不甘心,结婚前怎么不讲?你把房子还给我,我们去离婚!她说房子已经过户了,我根本没份的。
结婚后3个月,她突然消失了。再后来我就接到法院的传票,她要离婚!说我有家庭暴力,我是男人唉,怎么会打女人啦?是她一下一下打我后脑勺,我不还手,实在忍不住才挡了一下。
记者向孙先生索取黄某的联系方式,孙叹了一口气:“我哪里找得到她啊……算起来,我跟她做夫妻9个月了,却已经有半年没联系了,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还是在法院里……急着讨老婆的男人们,千万记住我这个活生生的教训,从头到尾,真是一场骗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