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妻子剪下结婚照 前夫告其侵犯肖像权
2007-07-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2005年10月,26岁的张凡和与自己同龄的黄海洋结了婚。张凡在汉口一家化妆品专卖店工作,而黄海洋则前往广东打工,两人过着聚少离多的生活。本来就缺少沟通,再加上黄海洋在男女关系上把握不当,夫妻感情濒临破裂。
今年4月,张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尔后,黄海洋继续前往广东打工。其间,他回武汉曾经的家取自己的东西,无意中发现,结婚照上两人的合影被张凡从中间剪开,将仅剩黄海洋的那一半孤伶伶地扔在墙角。
结婚照是自己与张凡感情的见证,寄托了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情感经历,蕴含着特殊的纪念意义。黄海洋气愤不已,找张凡理论,继而发生口角。今年6月,黄海洋以人格尊严被侵害为由,将张凡告上法院,要求张凡恢复结婚照原状,并赔偿精神损害费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结婚照系双方独立肖像的集合体,体现的是一种由双方共有又各自独立的肖像权,权利人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进行自由处分。张凡只是将结婚照一分为二,将自己的像取出,而没有对黄海洋的个体肖像进行恶意毁损、玷污或丑化,故张凡的行为虽有不妥,但并不构成侵权。
记者昨悉,法院已驳回了黄海洋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