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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委托异性炒股夫怒殴妻子 女子提起离婚诉讼
2007-07-0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晚报讯妻子委托异性买卖股票,丈夫疑心,殴打老婆引发离婚纠纷。近日,松江区法院根据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标准,判决李女士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李女士看见去年股市大涨,非常羡慕。她也想赚钱,却不懂股票买卖操作。今年1月,她瞒着丈夫拿了3万元,托一位男同事盛先生帮她炒股,两人约定每天收市后通过手机信息或电话联系。

  26日股票刚买进,次日就下跌被套。盛先生打电话给李女士,正巧其丈夫陈先生接了电话。打完电话后,李女士告诉丈夫是单位同事在帮忙炒股。陈先生纳闷,妻子从来不谈论股票。陈先生就怀疑妻子与异性有暧昧关系,为此双方产生矛盾,陈先生还打了妻子。李女士认为丈夫冤枉了她,本意是想等炒股票赢了钱再 
告诉丈夫。被打的李女士咽不下这口气,夫妻开始分居。4月,李女士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陈先生认为,妻子拿了家里的钱没有与自己商量,又偷偷地托单位异性同事炒股,他很忌讳,是女方的不对,他不同意离婚。对于自己的过激行为,他表示检讨。

  法院认为,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定是否准予夫妻离婚的标准。这对夫妻是自由恋爱后自愿结婚,并未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只要彼此信任,夫妻有和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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