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孙子随生母改嫁祖父母对孙子享有探望权吗
丈夫好赌成性带着儿子改嫁
1999年,23岁的小爱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小鹏。经过半年的相处后,两人终于步入婚姻的殿堂。虽然丈夫小鹏的家境并不好,但小爱并不嫌弃。由于她的勤俭持家,生活过得也很平静和幸福。一年后,儿子军军出生了,小家伙给全家人添加了不少欢乐。小鹏的父母更是将孙子视为心肝宝贝,非常疼爱。
2004年年初,一场变故打破了小爱平静的生活。当时,县城里刚刚流行起“斗地主”的棋牌游戏,很多年轻人都喜欢凑在一起“斗”上两把。当然,每把10元左右的彩头,更是吸引他们的重要原因。很快,小鹏也迷上了这种游戏,每天下班后顾不上吃饭就直奔牌场,常彻夜不归。
小爱最初发现丈夫反常,是在2004年6月。那段时间,小鹏经常借口说单位加班晚回来。到后来,跟小爱说一声出差,便半个月不回家。但一连几个月,他都没往家里拿钱。每次小爱问起,小鹏都推说单位效益不好,等缓几个月才能发钱。
终于有一天,小鹏带着一身酒气回到家中。小爱这才知道,几个月的工资,都被丈夫拿去“斗地主”了。为了追求刺激,原本10元的彩头,早被他们增加到了1000元。这段时间以来,小鹏的工资全输光了。为了翻本,他还借了高利贷。小爱同时还知道,家里的房子,已经被丈夫抵出去了,三天之内不还钱,就得搬家。
看着不争气的丈夫,小爱想到了离婚。可离婚后,儿子怎么办?考虑再三,小爱选择原谅丈夫。不仅如此,她还拿出攒了多年的6万元积蓄,替丈夫还了赌债。小鹏也跪在妻子面前,向她发誓,以后再也不赌钱了。
谁知,一个月后,他再次彻夜未归,去了牌场。伤心至极的小爱最终选择了离婚。离婚时,小爱没有要任何财产,只带走了儿子。
祖父母屡次探望威胁到现在家庭
离婚后,小爱的情绪很低落,但每当看到儿子,还是会觉得幸福。两年后,她经人介绍再次结婚,丈夫是一名工人,对小爱和军军都非常好。
就在小爱认为命运之神垂青自己时,前公婆的多次来访,还是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小鹏没有再婚,离婚后小爱虽然离开他家,但小鹏的父母有空就会去看望孙子,还会带些小食品去。
小爱再婚后,前公婆将看望孙子的场所,从小爱的父母家转到了她现在的家。每次去,不管小爱一家正在干什么,老两口一待就是大半天,看孙子不说,还经常在孙子面前讲小爱的坏话,给他灌输一些诸如“你妈妈就是狐狸精”的思想。
刚开始,小爱的丈夫还能忍受,但随着老两口看望孙子次数的越来越多,他越来越不满意。后来,经常为此和小爱吵架。
能否看望孙子双方各持己见
小爱多次委婉地提醒两位老人,看孙子时应该事先和自己打招呼,但他们非但不听,还表示孙子是自己的,自己愿意什么时间看,就什么时间看。
今年6月,小爱找到两位老人,要求他们未经她的同意不要擅自探望军军。但他们却认为,自己去看望孙子合情合理合法。对小爱的异议没有理睬,仍然经常去军军所在的学校探望,并带一些零食给军军吃。
“他们这样不定期地给儿子零食吃,会使小孩食欲不稳定,影响身体健康和正常发育。而且,经常去学校探望,也会妨碍他正常的学习。”小爱对两位老人的行为非常不满,于是拨通了本报的热线电话,希望知道孩子的爷爷奶奶是否也享受探视权?
律师观点应征求妈妈意见
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的杨德贵律师表示,在小爱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在适当场所、有节制地探望孙子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像文中介绍的,他们不体谅小爱已另立新家的难处,不考虑小爱的意见,坚持探望孙子,则侵犯了小爱的监护权,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杨德贵律师表示,探望权是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可见,拥有探望权的,仅限于孩子的父母。[Page]
在子女的监护属于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但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是否同样享有探望权,这就得另当别论。
一般来说,若离异夫妻双方无异议,祖父母在适当的时间、地点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如果行使监护权的一方有异议,祖父母还坚持探望孙子,就有悖于上述法律规定,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他们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