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一农民不愿离婚竟持刀捅死妻子 被判死缓
2007-04-2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夫妻双方因家庭矛盾导致妻子心灰意冷执意离婚,绝望的丈夫竟持刀将妻子捅伤致死。因构成故意杀人罪,日前被告人刘洪超被阜阳中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现年31岁的刘洪超是颍上县谢桥镇农民,十年前与王某结婚后,夫妻感情较好,有一个女儿。但自2005年以来,两人因家庭琐事经常生气争吵,致感情趋于恶化。妻子王某提出离婚,却遭到刘洪超的拒绝。去年9月30日上午,当王某再次执意要求离婚时,刘洪超顿感绝望,持刀向王某背部、右臂连捅3刀,致王肺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
阜阳中院经对该案审理,鉴于此案由家庭矛盾所引发,刘洪超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考虑其家庭遗有年幼女儿需要抚养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石中原、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