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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比妻子挣钱多 离婚分财产也对半
2007-04-2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丈夫很有能力,每月挣钱比我多出几千元,婚后我们一起买了一套200平方米的房子。现在我们的感情不是很好,我丈夫说分割房子时我得少分,请问他说的对吗?

  马广宇律师:夫妻双方自结婚时起,各自所得除了法律的特殊规定外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钱都是一方挣的,也应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约定,离婚时财产应平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当然就应当按协议分割财产,挣得多的才可能多得财产。其实这种情况下也不是“分得多“,而是自己拿走了自己的劳动所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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