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失和 受伤娘亲誓让女儿坐监
2007-01-2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一对母女因家庭琐事失和,暴燥的女儿将母亲推倒致其骨折,老母亲将女儿告上法庭,并执意要让其坐监。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因被告女儿李宝珠拒不悔罪,近日被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拘役二个月。
现年72岁的夏玉兰和40岁的李宝珠系母女关系,近年二人因生活琐事纠纷失和,关系不睦。2006年3月17日晚,李宝珠与同在阜城一街口做生意的张某夫妇发生纠纷。因张某系夏玉兰的干儿,当次日晚李宝珠再次与张某发生争执时,夏玉兰即赶至现场指责女儿,并持拐棍去打李宝珠。李即用双手推搡老母夏玉兰,并致其倒地后将右腿跌伤骨折,经住院治疗支出费用六千余元,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
夏玉兰出院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女儿李宝珠告上法庭。庭审期间,法庭多次调解未果,母女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且吵闹不休。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宝珠管制一年,赔偿其母亲夏玉兰经济损失6635元。
夏玉兰认为一审法院对李宝珠量刑过轻,赔偿数额少,请求改判其有期徒刑而提起上诉。
阜阳中院二审期间,李宝珠依然不予悔罪,不予道歉,不愿赔偿,致使调解不能。法庭终审认为,被告人李宝珠作为夏玉兰的女儿,竟因琐事纠纷将年逾七旬老母伤害致轻伤,且认罪态度极差,无悔罪表现,依法应予严惩,遂以故意伤害罪改判李宝珠拘役两个月,维持一审民事赔偿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