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夫妻刚离婚又闹争女战
2006-12-1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夫妻离婚不到半年,又发生“争女大战”。居无定所的母亲离婚后突然发现,放弃女儿真的做不到,为此她起诉到法院,要求夺回对女儿的抚养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离婚时已与前夫有所约定,且符合其女实际生活需要,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3年,马、战二人结婚后生下一女。可女儿才两岁多,夫妻俩就因多方原因感情破裂,并于今年协议离婚了。母亲马某在法庭上诉称,当时她是为了离婚,才“暂时同意”女儿随父亲战某生活。可跟女儿分开才几个月,她就忍受不了“母女分离”的痛苦,于6月份又将女儿接回身边照料,女儿现在只有两岁多,前夫肯定没有她照料得周到,因此要求法院变更女儿由她抚养。被告战某则表示,他的抚育条件很好,且不要对方贴一分钱抚养费
  
  法院查明事实后获悉,原告目前还无固定住所,其前夫却实实在在提供给女儿较好的生活、学习环境,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