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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年轻人离婚很干脆
2006-11-1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据《北京晚报》报道,“80后”指的是那些在1980年以后出生的年轻人,这一代人大都是独生子女,刚刚进入结婚的年龄。但记者12日从北京西城法院得到的一项统计却让人惊诧:有些“80后”年轻人已经走进法院结束自己短暂的婚姻了,今年西城法院处理的500件离婚案件中,“80后”占到5%。
     据统计,在“80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结婚的时间最短的只有4个月,最长的也只有2年。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是性格不合,约占90%。通过调查法官发现,“80后”的年轻人性格独立,但独立生活能力较差,两个人在一起完全以是否合得来为基础,合则在一起,不合就分手。
     此外,在“80后”离婚案件中有70%的夫妻是自行相识成立家庭的,其中网络相识的占20%。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通过网络相识而结婚的男女都有着共同点:婚前十分浪漫但缺乏对现实生活的实际考虑,这往往造成婚后彼此的不适。
     法官说,与长辈不合是这些年轻人离婚的另一大原因。“80后”年轻人有一部分是“啃老族”,主要依靠父母的支援生活,结婚后与其中一方老人共居,一旦与老人闹矛盾,就会影响到两人的婚姻。
     由于这些“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大多没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使得他们离婚时的顾虑少了很多,因此离婚也显得“简单”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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