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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案出现离奇物证
2006-10-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年近50的毛乡(化名)同妻子结婚20多年来,双方的感情一直很好,可最近两人的感情急转直下。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丈夫毛乡以“恶妻”有诸多“罪名”为由,将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为驳斥丈夫,妻子将“第三者”落在自己家里的靴子这一重要物证提交上法庭。
    9月29日,法院审理了毛乡诉妻子离婚案。毛乡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法庭上讲述了“恶妻”的”罪状“,如“不尊重家人,为生活琐事辱骂原告母亲,在家庭生活中独揽经济,限制原告人身自由,辱骂原告,在原告工作单位败坏原告声誉”等。
    而对于丈夫的“指控”,妻子十分委屈,她告诉法庭,丈夫起诉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他与有夫之妇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丈夫从经常不回家过宿发展到将“第三者”带到家中吃喝玩乐。其中有一次,原告同“第三者”在家中混在一起恰好被自己撞见,那个“第三者”未来得及穿上靴子就“落荒而逃”了。庭审中,被告将靴子这一物证呈上了法庭。但妻子说,只要丈夫改过自新,自己为了这个家,愿和好如初。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结婚后夫妻感情确实一直很好。自去年8月以来,因被告认为原告与有夫之妇有不轨行为,双方时有纠纷发生。
    由于原告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充分证据,法院当庭判决: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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