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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外出打工丈夫悄悄“离婚”
2006-09-1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结婚近30年的夫妻,由于家庭贫困又要供养两个正在上大学的女儿,无奈之下,妻子远赴北京打工,五年不曾回家。不想丈夫竟隐瞒事实真相以其失踪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重新组建了家庭法院提出抗诉的赵某与其丈夫李某离婚一案,法院经再审后,对该案财产部分进行了改判,有效地维护了赵某的合法权益。

  1977年10月李某与赵某结婚,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1998年,为供养两个女儿上大学,赵某外出到北京打工。2004年初,李某隐瞒赵某在北京打工的事实,以赵某外出至今下落不明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缺席审理,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共同财产集资房一套及部分生活用品归李某所有,其他物品由李某补偿折价款1万元给赵某。

  可人在外地打工的赵某并不知情,直到2004年3月初赵某与在昆明的小女儿通电话时,听到电话里女儿泣不成声地说“父亲已和她人结了婚”,赵某才知道自己被丈夫抛弃了。

  针对该案中李某隐瞒事实骗取离婚有过错,且女方对家庭、子女照顾较大,应多分财产为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抗诉。2005年3月23日,曲靖市中级法院裁定:由原审法院对该案财产分割部分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近日,法院作出改判,由李某付给赵某房屋折价款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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