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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医疗费
2005-11-2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读者王女士来电反映,她和前夫离婚,孩子由她抚养,对方每月负担抚育费。近日孩子患病花费了近万元的医疗费,她想问:她能不能要求前夫承担一半的医疗费?

  魏民答复: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说,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因此当事人可以要求男方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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