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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内赠房给妻 离婚时能分割吗
2014-05-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男子在婚姻关系期间将房子赠与给妻子,离婚时男子反悔,该男子能够要求分割房子吗?下面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丈夫沉迷赌博,妻子3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终于被准许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在结婚期间购买的房屋,因男方将自己享有的份额全部无偿赠与了女方,故该房产判给女方一人所有。

  【丈夫染赌博恶习 妻子起诉离婚】

  2001年,26岁的廖敏与比自己小3岁的雷波登记结婚,同年生下一女。结婚头几年,一家人生活还算幸福,只是廖敏因工作原因需住在位于郊区的单位宿舍,周末才能回家团聚。

  然而,几年后,廖敏发现雷波有赌博恶习,两人经常为此争吵。2006年,雷波在汉阳购买了一套房产,名字登记在廖敏名下。为了让廖敏有生活保证,2009年,两人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房子归廖敏一人所有。

  2011年6月,廖敏无法忍受雷波的嗜赌,向法院起诉离婚。但雷波苦苦哀求,并写下一份保证书,称将改掉赌博恶习,最终廖敏同意撤诉。不料,没过多久,雷波再次沉迷赌博。

  【法院判决房子归女方一人所有】

  去年2月夫妻俩开始分居,随后廖敏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雷波坚决不同意,最终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今年1月,廖敏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这次雷波没有提出强烈反对,但他表示,离婚自己就没房子住了,要求分割财产。

  但廖敏认为,从办理公证开始,一直是自己一个人在供房贷,直到2010年才还清。她指出,房产已和雷波无关,她仅同意将家具和电器分割给对方。

  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准许结婚,婚生女由廖敏抚养;房屋公证合法有效,故该房产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判决房产归廖敏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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