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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二孩要退回独生待遇吗
2014-04-1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在广州,想生二孩的家庭,必须要退回独生待遇吗?之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享受了独生子女待遇的,再生二孩时必须退还,还款入户后,人社部门才受理二孩的生育津贴申请。下文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供您查看。

  【街道】想生二孩得把独生待遇退回

  家住六榕街的周女士最近很纠结,她已经怀孕九个半月,预计两周后,她的第一个宝宝就会来到这个世界,然而,她最近准备办理产假等手续时,却为是否办理“独生子女证”而犹豫不决。

  “我打算顺产的,街道计生专干告诉我,要是不办独生子女证,就只有三个半月的产假,这就意味着我只能陪宝宝三个半月,太少了。但是如果办,以后要想再生,就要把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回去。”周女士说,自己本身是独生女,因此符合最近放开的“单独二孩”政策。

  得知此消息后,周女士的老公还不相信,随后又再次打电话向所在街道咨询,得到的答复一样。

  【单位】想生二孩就要退回独生待遇

  无独有偶,在一大型快递公司工作了9年的葛女士,近期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四年前生第一个宝宝时,由于不符合再生一孩政策,自然而然地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由于是剖腹产,她总共休息了6个多月。“现在政策放开了,我们还想再生一个,但是单位人事部门说,要把独生子女证交回去,还让我把之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回去。”

  “按照社保局的要求,符合政策的,生了二孩,就要把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还,不然社保局也会逼着单位退的。”杨小姐所在单位的计生工作人员表示。“以前双独的时候就是这样要求的。”

  【市人社局窗口】确实要退相当一个月的社平工资

  昨日,带着多位“妈妈”的疑问,记者来到中山一路附近的广州市人社局公众服务二楼咨询窗口,负责社保咨询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要退还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按照杨小姐的情况,杨小姐享受了35天独生子女待遇,要按这个比例将待遇退还给人社部门。

  “剖腹产大概是6个半月左右的产假,生育津贴大概是18000元左右,我们发放给了单位,如果要生二孩,要把35天的待遇退给我们。”工作人员表示。

  广州市人社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津贴的标准以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也就是说,杨小姐至少要将3000元左右的独生子女待遇退还给社保部门。

  【退了才受理二孩的津贴申请】

  为何二孩政策放开了,独生子女政策不能与时俱进呢?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将此建议反映到一楼信访接待窗口。负责信访接待的工作人员同样明确告知,再生一个孩子,要退回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

  所谓的独生子女享受的津贴待遇是多少呢?该工作人员告知:“就是35天的待遇,再加工资而已。把钱退还,就等于没有休35天的带薪假了。”

  【声音】

  反对:以前是没政策才办证

  “凭什么要退回去呢?还要卡着二胎的津贴申请?”听到此说法,葛女士和杨女士均认为退回去的政策不够人性化。葛女士表示,以前之所以办理,并享受这方面的待遇,是因为政策的原因,“当时政策不允许生多一个,我们只能办(独生子女证),现在政策允许了,以前享受了假期怎么退呢?”

  白领周小姐是独生女,因此也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她也表示,“是政策变动的原因,导致了现在问题的存在,并不是我们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退呢?现在的社会,本来陪小孩的时间就不多,政府的政策理应鼓励产妇多休息,陪伴孩子。”

  赞同:不是独生了,当然要退

  白领腾女士已经怀孕4个月了,她认为,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鼓励夫妻只生一个,仅针对独生子女的家庭,既然选择了再生一个,就相当于放弃了这个待遇,理应把享受的待遇退回去。“算下来就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钱也不是很多。再说了,你生多了一个,也享受了,人家真的只生一个的就公平了?”

  广州市人社局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也表示,独生子女政策和“单独二孩”是两码事,已经生了一孩的家庭,选择再生一个,就等于主动放弃了独生子女的待遇,当然要退回,以前双独生了二孩的,也要退回的。

  【两部门踢皮球】

  市人社局负责人:要问问市计生委

  独生子女证牵扯两个主要部门,分别是广州市人社局和广州市计生委。

  对于公众咨询窗口和信访窗口的答复要退还35天的独生子女津贴等待遇问题,广州市人社局部门主管负责人表示,“我们之前发放的生育津贴是不用退的,但是35天的独生子女政策,以及享受的待遇,要问计生部门,他们说退就退,他们说不退,就不退。”

  市计生委负责人:要问问市人社局

  而“独生子女证”的发放部门广州市计生委相应的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啊。”

  “可以明确的是,计生方面的奖金是不需要退的,只要把证收回,以后不继续享受就可以了,比如独生子女保健费,以及35天的产假,至于保险领域的生育津贴,要看发放津贴的人社部门具体解释。”该负责人表示,既然群众遇到这方面的问题,计生部门也可以和人社部门协调一下。

  人大代表:不该退反而该提高待遇

  对于这个问题,长期呼吁放开“二孩”政策的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认为:“不合理”。

  “生育孩子是为国家为民族做贡献,国家对生孩子的家庭给予补贴,是最大的民生,退还不合情理。”黄细花表示,现在生孩子并不像以前那么容易,生养的成本越来越高,人们生育的意愿也越来越低,不但不应该退回此前享受的一些待遇,反而应该通过补贴和提高待遇,让生育率回归合理。

  日前,广州市市政府领导发布会上,广州市计生部门提供的一项数据显示,由于工作、生活等诸多因素,广州户籍符合政策但生育两孩的意愿不是很强烈。

  以早就放开的“双独二孩”为例,据2011年底统计数据分析,当年双独家庭有2.4万个,其中,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有1.3万个,但实际生育了第二个子女的只有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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