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夫妻春节后闹离婚 孩子的压岁钱到底归谁惹争议
孩子的压岁钱所有权属于谁?春节刚过,一对夫妻闹离婚,其他问题都达成了协议,但就孩子的压岁钱归属发生争议。司法助理员告知他们,孩子的压岁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双方均无权分割孩子的压岁钱。
砀山县周寨镇村民孙某和谭某于2009年结婚,2010年4月生育一子小岗。因性格不合,二人经常生气吵架,自2012年起,二人开始分居,一个去苏州打工,一个去了昆山打工,儿子小岗一直随其奶奶、爷爷生活。今年春节前,一直在乌³木齐市做生意、多年û回家的小岗舅舅,即谭某的哥哥回家过年,给外甥小岗压岁钱5000元,并劝说妹夫、妹妹好好过日子。可谭某坚持要求离婚,经双方协商,孙某同意离婚,小岗随孙某生活,财产分割问题也无异议。双方约定,先签订离婚协议书,待节后上班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在签离婚协议时,谭某又提出要求要回其哥哥给小岗的5000元压岁钱,理由有两条:一是该钱是谭某哥哥给的,离婚了该钱理应归谭某;二是孙某好赌博,怕该钱被他花了;孙某不同意,称其5000元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只同意给付谭某2500元,双方各执己见。
正月初五,孙某和谭某一同来到司法所评理。正在假期值班的司法助理员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后,称双方的主张均无法律依据。经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就小岗5000元压岁钱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小岗的5000元压岁钱由其父孙某代管,但必须用于小岗的生活、教育支出上。 (刘腾)
编后语:
给压岁钱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受赠人是接受压岁钱的小孩,压岁钱的所有权自然归孩子。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认为,孩子是自己的,况且孩子小不会花钱,孩子收的压岁钱当然是其父母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孩子压岁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无权分割孩子的压岁钱;既然小岗的母亲谭某同意小岗随其父亲孙某生活,其压岁钱由小岗的父亲代为管理为宜;当然,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小岗的父亲除为了小岗的生活、教育等支出该压岁钱外,不得擅自处分小岗的压岁钱,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